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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 拍 卖 须 知

时间:2016-04-22     作者: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原创】

受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拍卖人对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一、拍卖标的:详见《拍品目录》

二、车辆展示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所有车辆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状态、品质和瑕疵不作担保。拍卖人提供的车辆情况介绍资料、清单、图录预展、现场介绍、网站宣传、口头推介等形式对车辆状况之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业务人员口头表述的误差及影像传播效果承担任何责任。车辆如需维修,由买受人自理。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查看公开展示的拍卖车辆,充分了解拍卖车辆的状况、品质和瑕疵,一旦应价即表明知晓并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规则:

1、委托人、拍卖人依法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更正拍卖车辆信息,撤除、撤回拍卖标的,不受竞买人的追索。

2、本场拍卖会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及增价幅度,竞买人以举牌或叫价的方式应价及加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最高应价经拍卖师三次确认,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3、拍卖师有权调整拍卖增价幅度,有权对现场出价进行确认,竞买人同时举牌的,以拍卖师确认为准。

4、竞买人需根据增价幅度进行加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规定的增价幅度,高于不受限制;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5、每个号牌仅限成交一辆车。买受人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同时向拍卖公司人员交回成交号牌。

四、成交付款期限: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 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与拍卖佣金。逾期未付清款项的,作违约处理,除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买受人还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特别说明:成交付款账户应是买受人名下银行账户(即成交付款人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代付,双方必须到拍卖公司报名处办理竞买保证金代付授权手续。

五、车辆转移登记(过户)约定:

1、本次拍卖车辆号牌车管部门全部收回,买受人转移登记时须另行选取车辆号牌。

2、车辆保险到期的,转移登记前须补办保险,补办保险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脱审并脱保的车辆,需补办保险后重新对其进行年检,拍卖人代交的一年期的车船使用税及交强险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存在违章违法记录未处理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品目录中的违章违法记录为在网上查询得出,仅供参考,如存在网上未公开的违章记录以实际为准,对此拍卖人不承担责任。

4、本次拍卖车辆在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前不得移动,转移登记完成并安装好新号牌后方可提取车辆。

5、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的买受人即为实际购买人,转移登记时不得更改。

6、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2日内凭《成交确认书》、交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徐州银地二手车交易服务中心公车拍卖过户专用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六、车辆交付:

1、买受人须在办理完毕车辆转移登记(或转籍提档)手续后1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拍卖成交确认书》、新行驶证及新登记证书与拍卖人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接提车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及滞纳金(保管费用及滞纳金标准为200//辆车);延迟一周仍未提车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收到车辆钥匙并签署交接提车单后即视为交付完毕,买受人凭交接提车单至车辆存放地安装牌照并提车。

3、自交付之日起,车辆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违约处理:

   1、每个号牌的保证金仅针对一辆成交车辆,如果买受人对该车辆出现违约行为,该保证金仅对该车辆做违约处理。

2、买受人违约,其已付的竞买保证金、首付款和其他已付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拍卖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该车辆收回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拍卖人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支付的拍卖佣金。如果再行拍卖所得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或损害他人利益,一经发现做为违约处理。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为违约,其竞买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拍卖车辆因拍卖前未发现的瑕疵、档案等问题导致车辆无法转移登记(过户)的,拍卖人将全额退还买受人交纳的全部款项,对此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鉴于本次拍卖车辆为旧机动车,外迁车辆需符合迁入地车管部门对尾气排放标准的要求及其它准入条件,具体准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核实车管部门,本公司不负责相关信息核实确认。拍卖成交后因徐州市车管所不予提档或提档后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所有车辆按标的现状展示拍卖,拍品目录、拍卖车辆展示信息表及技术状况表中的里程数为车辆仪表盘中显示的里程,实际里程数不详:排量以登记证书为准,登记证书未注明的,以车身铭牌标示为准。

联系方式

   1、拍卖公告、竞买协议、拍卖须知、授权委托书(样式)等资料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sjdpm.com查看。关注微信公众号搜索“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查看;未尽事项,请联系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2、咨询电话: 18005227987  83202087  81228578            


买受人须承担的相关税费

      以下税费为现行政策,如相关部门有调整的按实际自行为准:

1、车辆增值税:拍卖成交价的2%;  (此项为国税部门收取)

2交易服务费(开票费):          (此项为银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票时收取)

1)成交价在2.5万元(不含)以下:成交价的1%200元封顶;

2)成交价在2.5万元至5万元(不含):为成交价的0.8%350元封顶;

3)成交价在5万元以上,成交价的0.7%600元封顶。

    3、代办过户服务费:400/辆       (拍卖公司收取)

代办过户服务内容包含:车辆牌照、拍照、拓号、拆装车牌、现场服务。

4、拍卖佣金:拍卖成交价的2%(此项为拍卖公司收取)


公司账户:

户名: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3203220011010000155241
开户行: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江苏省金地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6003 0188 0001 19160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云龙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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